拥堵收费政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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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3日,为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进一步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方便广大市民出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城市交通实际,草拟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指出,“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小客车配置指标”、“研究制定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择机实施”、“适时采取重点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建设一批智能交通运营服务管理系统,包括建设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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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日,北京“十二五”规划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三个市级综合专项规划正式对外公布。其中,“绿色规划”提出,将研究制定重点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鼓励居民公交出行。规划指出,强化运用综合和经济手段,充分发挥经济价格杠杆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绿色发展各领域的促进作用,推动“绿色北京”建设。研究制定重点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鼓励市民公交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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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3日,北京市交通委在其网站公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该规划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时期交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对策,确定了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制定了保障措施,规划指出,建设多方式公众服务出行平台,公众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等一系列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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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以下简称任务分解)的通知,9月2日《任务分解》正式发布。《任务分解》要求,市交通委和市环保局牵头规划低排放区,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市交通委和市交管局牵头研究制定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配套政策。《任务分解》中提到,最快到2015年择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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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0日,北京市环保局印发《全市2014年流动污染源监管工作细则》,提出2014年将联合市相关部门开展政策标准研究,研究制定低排放区和交通拥堵费政策、燃油排污费和阶梯油价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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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日上午,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在介绍“十三五”期间缓解首都交通拥堵工作措施中表示,“未来北京将实施更加严格的需求管理,调节机动车保有和使用。小客车、机动车将实行更加严格的限行措施,研究试点征收拥堵费”、 “在错峰上下班等方面将有新的政策出台”、“八通线、昌平线部分站点正在研究试点错峰票价”、“2016年将研究试点征收拥堵费”,针对小客车、机动车实施更加严格的限行措施,并通过停车综合治理等措施,缓解首都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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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政协举办的雾霾治理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市人大决定今年将制定并出台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市交通委正在进行研究和论证供暖季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相关部门表示本市已初步制定了交通拥堵收费政策方案和技术方案,目前正在组织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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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发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限制国三柴油货车通行北京市六环路及以内道路的管理政策,把六环路以内区域设定为货车低排放区,规定在过渡期内,经有关部门确认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全天可以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外道路行驶,每天0时至6时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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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发布,规定12月1日起国三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天全市域禁行,对17年《通告》中三类车辆设置过渡期延至2019年10月31日,将货运车辆低排放区从六环路扩大至全市域,对本市和外埠高排放货车通行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